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节假日安排,结合我校2020-2021学年校历,现就2021年清明节假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清明节4月3日(星期六)至5日(星期一)放假调休,共3天。根据教学安排原排在该段时间的各类课程停课,因放假影响上课的课次,教师应选择在所在周次前后周尽快补课以确保教学进度。
二、值班安排
时间 |
班车信息 |
处级干部值班 |
车牌 |
电话 |
姓名 |
地点 |
电话 |
4月3日 |
鲁AB5016 |
13953151163 |
姜学波 |
6-102 |
88617701 |
4月4日 |
鲁AE1690 |
15169173536 |
耿艳丽 |
6-102 |
88617701 |
4月5日 |
鲁AE1392 |
13606409090 |
滕元良 |
6-102 |
88617701 |
说明:
1.值班处级干部24小时在办公楼102房间内起居、办公,并负责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8617701的接听、记录及通知的上传、下达。值班室内配备办公电话、无线网络、床铺(含被褥及每日一换洗的床单被罩枕套);
2.值班交接时间为本人值班的第二天的早8:30,在值班期间务必完整填写值班记录;
3.假期内乘坐班车请提前1天联系班车驾驶员。
三 、其他事项
1.学生工作处、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,提高自我保护、自我防范意识,教育学生在假期期间注意加强防疫保护措施、尽量避免人员流动并注意交通安全、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。
2.有关部门、单位要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,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,严防发生重大事故,要重点加强防火、防盗、防汛工作,对重点部位要加强防范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3.有关部门、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,遇到重要情况和紧急突发事件,按要求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。
4.假期期间,处级干部离开济南请按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,并保持通讯畅通;所有教职员工离开济南务必向人事处报备行程安排(包括:离(返)济时间、交通方式、目的地、随行人员)并在行程中做好防护措施,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。
5.切实落实好全校师生员工的防疫工作,相关部门、单位假期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、宣传教育工作,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。建议全体师生假期期间不聚会、不聚集、不到疫情高危地区,时刻做好自我保护工作
6.全校师生员工在放假期间要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,遵守社会公德,注意安全。
学校办公室
2021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