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单位: 根据《关于印发< 山东管理学院档案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鲁管院发〔2015〕19号)精神,现将做好2014年档案立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请各部门、单位将2014年本部门、单位需要立卷的文件材料按照《山东管理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》收集整理好,自即日起至6月26日前交至学校档案科立卷。 二、各部门、单位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本部门、本单位档案的集、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,如在移交过程中遇到相关业务问题,可咨询学校办公室档案科,联系人:崔蓓、扈妍珺,联系电话:88617719。 三、档案工作是是反映和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,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,为教学科研服务的重要条件,请各部门、单位高度重视,准确、完整、系统收集保存学校在2014年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,按时保质完成各部门、单位的档案立卷工作。 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