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单位: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修改<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>的决定》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我校2015年元旦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放假时间为1月1日至1月3日,共3天。1月4日(周日)正常上班、上课(补1月1日周四的课)。 二、各部门、单位要切实强化安全意识,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,做好防火、防盗,消除各种安全隐患(请于12月26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报学校)。 三、各部门、单位负责人及值班人员要确保信息畅通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度过新年假期。 特此通知。 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