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单位: 档案工作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,为教学、科研服务的重要条件,是反映和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。为准确、完整、系统的收集、保存学校在2012年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,根据《关于印发<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档案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鲁会院字〔2011〕46号)精神,现将做好2012年档案立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请各部门、单位将2012年本部门、单位需要立卷的文件材料按照学院《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》收集整理好,自5月15日起至6月20日前交至学校档案科立卷。 二、兼职档案员因工作变动需与原部门、单位做好文件材料的移交工作,办好移交手续。如在移交过程中遇有不明白的业务问题,可咨询学校档案科,咨询电话:7719(校内)。 三、各教学单位因机构人员调整涉及到部分兼职档案员发生变化,请于6月1日之前将本单位的兼职档案员相关信息(包括姓名、联系方式等)报档案科崔蓓处。各行政部门如兼职档案人员发生变化,也请于6月1日之前进行报送。 特此通知。 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