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1年档案立卷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2-06-12 作者:admin(管理员) 访问量:
各部门、单位: 档案工作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,为教学、科研服务的重要条件,是反映和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,也是我校做好改建升本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。根据《关于印发<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档案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鲁会院字〔2011〕46号),请各部门、单位将2011年本部门需要立卷的文件材料按照《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》收集整理好,于2012年6月22日前交至学校档案室立卷。 特此通知。 档案科 2016年6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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