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单位:
目前学校公务性质用车及通勤班车已通过政府采购,经学校研究自此各部门(单位)凡涉及租车外出参加活动的(除新生接站工作及其他指定运行车辆),必须使用中标单位车辆。租车产生的费用需用车部门(单位)自行承担。费用结算按一事一结、不跨部门结算原则。报销时附租赁公司出具的租车发票、明细表(附件1);资产处出具的:“政采凭证单”方可报销。
现将车辆服务单位及联系人及用车价格明细公表(附件2)公布如下:
序 号 |
公司名称 |
提供车辆类型 |
联系人 |
联系人电话 |
1 |
山东华泰达文旅有限公司 |
5座轿车、7座商务车 |
陈 杰 |
18560228656 |
2 |
济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 有限公司 |
17座考斯特、2-39座中巴车、45-53座旅游大巴车 |
王桂琦 |
13953116652 |
党委(院长)办公室 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
2023年6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