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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办公室制定工作人员行为规范

发布时间:2013-10-22  作者:admin(管理员)   访问量:

为了更好地加强办公室的作风建设,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、业务水平、工作能力、服务意识、创新能力,办公室制定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,规范办公室工作人员行为,转变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绩效和服务质量。

20131022

附:

山东管理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

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作风建设,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、业务水平、工作能力、服务意识、创新能力,提升办公室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,特制定办公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。

一、思想道德规范

1、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;

2、严格遵守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

3、忠诚本职工作,不弄虚作假;

4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。

二、工作作风规范

团结协作。要具有团队意识,步调一致,密切合作;

尽职尽责。要积极主动地履行岗位职责;

高效服务。要做到主动服务、优质服务、超前服务;

积极落实。要高质量完成工作,履行好督查督办职责。

三、工作纪律规范

1、顾全大局,服从管理。

2、不迟到,不早退,有事及时请假。

3、工作期间不聊天、不大声喧哗、不在办公室抽烟,不玩网络游戏。

4、对领导交办的工作要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回声,不清楚的要及时请示,完毕后及时汇报。

5、参加各种会议、活动要提前5分钟到位,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,要事先请假,事后要及时向同事了解情况。

四、工作环境规范

1、保持办公环境干净、整洁。

2、文件、办公用品摆放有序,不乱堆、乱放、乱丢。

五、接待规范

1、落实首问负责制。在办事过程中,首位接待办事者来访、申请或电话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全程负责接待。首位接访人即为首问责任人,对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认真解答、负责办理;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,要及时引荐相关人员,或尽可能清楚地告诉办事者到何处办理,直到办事者明白为止。

2、遵守一次性告知制度。对符合规定且手续齐全的事项,应立即办理;对符合规定但手续不齐全的,应一次性告知办事者所缺的全部手续和资料;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,应当告知原因和依据。

3、办事主动热情。言行举止要温和、谦恭、庄重、得体。接待前来办事的师生或外来人员要起身相迎,态度热情,有问必答,有求必助,离开时礼貌道别,接听电话要礼貌问候。做到四个一样:领导、师生一样尊重;熟人、生人一样和气;忙时、闲时一样耐心;来早、来晚一样接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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