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单位: 档案工作是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,建立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基本前提。根据鲁管院发〔2015〕19号文件要求,为了进一步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,加强和促进档案工作发展,保证学校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,更好地为教学、科研与管理服务,拟对各部门、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进行调整和补充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基本要求 各部门、单位需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本部门、本单位档案工作;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-2名兼职档案员。 二、兼职档案员的条件 1.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忠于职守,责任心强,严守机密,甘于奉献。 2.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,了解本部门、单位的工作业务,具有较强计算机水平和较好的工作能力。 3.岗位相对稳定,乐于兼职档案工作。 三、兼职档案员的职责 1.负责本部门、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、保管,坚持平时立卷;根据不同种类的文件材料编制预立卷目录,合理存放,妥善保管。 2.每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,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后向学院档案室移交,并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、准确、系统。 3.认真学习、执行档案工作政策法规,积极参加学校档案室业务培训和相关活动,接受档案室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。 4.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。 四、有关说明 1.各部门、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,并保持兼职档案员相对稳定。兼职档案员确因工作变动,需与原部门、单位做好文件材料的移交工作,办好移交手续。 2.请各部门、单位于6月1日之前将本部门、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名单及信息(包括部门、姓名、联系方式等)报学校办公室扈妍珺办公平台邮箱,联系电话:88617719。 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 |